2026年4月,我县共有城乡特困人员344人,4月共发放特困人员补助43.96万元。其中城市特困人员76人,发放基本生活补助10.07万元,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1308元,为33名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城市特困人员发放照料护理补助2.84万元;农村特困人员268人,发放基本生活补助23.18万元,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878元,为79名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农村特困人员发放照料护理补助7.87万元。城乡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助标准为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每人每月544元,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每人每月1413元。
磴口县民政局
2026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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