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4月3日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4月3日—4月1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8-4269310
通讯地址:磴口县政务中心二楼生态环境局办事窗口
邮编:0152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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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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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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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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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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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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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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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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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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磴口一期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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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磴口县补隆淖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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磴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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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清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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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为5480.97万元,环保投资5480.97万元,将现状MBBR处理工艺改造为A2/O+MBR工艺,处理规模由15000m3/d提升至30000m3/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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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气影响分析与防治措施:施工期采取洒水降尘、对建筑材料和运输车辆篷布覆盖、及时回填废土等措施。运营期对恶臭单元密封加盖,同时采取优化运行参数、喷洒除臭剂、定期清渣及利用绿化隔离带吸附等措施抑制臭气扩散。
2.废水影响分析与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进场道路洒水抑尘和混凝土养护;生活污水排入现有化粪池处理。运营期收集的城镇生活污水及食品行业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进入人工湿地净化后排入二排干。
3.声环境影响分析与防治措施:施工期选用低振动设备,合理安排土方开挖时间,为施工机械装置减震垫。运营期采用低噪声设备并加强维护,配套减震、隔声、消声等措施。
4.固废影响分析与防治措施:施工期土石方回填利用,建筑垃圾分类处置,沉淀池沉渣回填施工场地或用作厂区绿化覆土,生活垃圾由环卫清运。运营期栅渣、沉砂滤水后同废包装材料一同送垃圾填埋场处置;污泥脱水后运至蚯蚓厂资源化利用;在线监测废液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相应危废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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